今天,MetaLeX 自豪地推出了 MetaLeX OS 的第 1 版,這是一款完整的軟件和法律套件,旨在製造和設計定製的 BORG,以在現實世界和數字世界之間建立完全的權力分立。
MetaLeX OS v.1 提供了一個強大且可定製的系統,用於建立、監控和運行可治理、信任最小化、交易自動化和法律優化的多重簽名智能合約。本文將分解 MetaLeX OS 的架構和主要功能。由於該協議主要設計用於 cy B ernetic ORG組織(即多重簽名由法人實體“包裝”且特定法律合約條款管理該多重簽名的使用)的安排,因此我們通常將通過 MetaLeX OS 操作的多重簽名稱為“ BORG ”。
背景 – SAFE
MetaLeX OS 圍繞標準 SAFE 協議(加密領域中最安全、最久經考驗和審計的協議之一)構建,利用兩個重要的鉤子來擴展該代碼:“Guards”和“Modules”。
警衛。
SAFE Guard是一種智能合約,可以限制標準 SAFE 的功能,為特定接收者和合約提供受控訪問權限。這是通過對 SAFE 實施交易前檢查和交易後檢查來實現的。Guard 可以“保護 SAFE”。如果某筆交易不滿足檢查要求,則不會執行該交易(又稱為“撤銷”)。
通過調用 SAFE 的 setGuard() 函數,使用所需的多數或多個簽名將 Guard 添加到 SAFE 中,這些簽名以 Guard 的智能合約地址為參數。SAFE 可以通過中介GuardManager 合約管理多個 Guard。典型的用例是隻允許 SAFE 的“所有者”(以地址為單位)執行交易(對MEV 保護有用)或只允許 SAFE 通過智能合約上的某些白名單函數與某些白名單智能合約進行交互(有助於防止意外交易或限制資金的使用)。
警衛對保險箱進行約束。
模塊。
模塊是擴展或修改標準 SAFE 功能的智能合約。它們可以在 SAFE 上執行尚未經過所需多數或多數簽名單獨批准的交易。通過使用所需多數或多數簽名(參數化為模塊的智能合約地址)調用 SAFE 的 enableModule() 函數,將模塊添加到 SAFE 中。SAFE 可以通過ModuleManager 合約管理多個模塊。典型的用例是給另一個賬戶每月一筆“津貼”,該賬戶可以從 SAFE 的資產中支出,對 SAFE 可能通過 DeFi 協議行使的升級權限進行時間鎖定,或者促進Moloch 風格的“憤怒退出”功能,即簽名者可以用其資產的比例份額退出多重簽名。
模塊擴展了 SAFE。
BORGcore - 所有 BORG 的核心
MetaLeX OS 上的每個 BORG 都以 BORGcore ( https://github.com/MetaLex-Tech/borg-core )智能合約為核心。BORGcore 是 SAFE Guard 與標準ERC 4824 DAO 接口相結合的產物。
BORG 模式
BORGcore 有三種模式:白名單、黑名單和無限制,每種模式都有獨特的訪問規則和約束,並且每種模式都能夠支持 BORG 植入(見下文)並跟蹤“包裝”BORG 的法律文件的 URI。出於安全原因,模式是不可變的——因此,在部署 BORGcore 合約時,每個 BORG 的模式都是一次性選擇的。
白名單模式
在白名單模式下,所有交易都被禁止- 除了明確預先允許的交易(即列入白名單的交易)。
只有獲得批准的接收者才能接收天然氣轉移,並受到個人交易限制。
只有白名單合約才可以進行交互,並且每個白名單合約的方法可以有特定的參數約束(包括類型(uint,int,address,string,bytes,bool),值範圍和精確匹配)。
白名單模式是 DAO 相鄰 BORG 最保守、信任最小化的模式。它強制執行 BORG 交易默認未經授權的規則。只有白名單帳戶(或帳戶類型)的白名單交易(或交易類型)才被允許 - 這種允許可能被視為執行 BORG 的“政策”。在大多數推薦的 BORG 配置中,這些政策將是強制性的法律規則,由法人實體“包裝者”及其人員強制執行或可對其強制執行。
因此,BORG 只能與其應該交易的交易對手進行交易,交易方式、金額和時間均符合法人實體“包裝”的法律規則。對於 DAO 相鄰的 BORG,這些法律規則反過來會反映相鄰 DAO 的期望,並得到其事先批准。對於獨立的 BORG,這些法律規則會反映其他類別的利益相關方(如股東、經理、董事會等)的期望,並得到其事先批准。
因此,在願望清單模式下,BORGcore 創建了多重簽名的“不能作惡”實現,以約束法人實體及其代理人,作為加密核心信任最小化和“不能作惡”精神的一部分。
這種 BORG 模式最適合處理大量資金的 BORG,例如,通過在各種白名單流動性池和 DeFi 協議之間轉移流動性來管理“協議擁有”或“協議受益”價值的 finBORG。它也可以用於受到嚴格費率限制或 DAO 否決或 DAO 共同批准的 Grants BORG。
黑名單模式
在黑名單模式下,所有交易都是允許的——除了明確預先禁止的交易(即列入黑名單的交易)。
黑名單中的接收者不能接收天然氣轉移。
黑名單合約無法進行交互,或者這些合約的方法會被阻止,除非它們通過指定的參數約束(包括類型(uint,int,address,string,bytes,bool),值範圍和精確匹配)。
黑名單模式適用於 DAO 附近的 BORG,這些 BORG 更受信任(或風險更低,因此對信任的要求更低),因此可能具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和靈活性,但 DAO 希望限制特別有風險、危險或禁止的交易的簡短列表。例如,一群朋友管理 memecoin,並被信任可以很好地使用預售收益,但這需要 memecoin 持有者的快照批准,以便通過代幣智能合約上的鑄造功能增加 memecoin 供應。在這種情況下,該特定代幣合約上的 mint() 函數將被列入黑名單,並且將使用植入物(如下所述)來僅允許 mint() 調用(如果也獲得了所需快照投票的批准)。
在白名單和黑名單模式下,BORG 可以對相關方法調用設置冷卻期,以防止相當於 DoS 攻擊的情況。例如,冷卻期可以防止 BORG 向 DAO 發送可否決交易,以提高 DAO 的監控/投票成本,希望偷偷通過 DAO 本來可能會否決的交易。這補充了 BORG 法律文件中建議的條款,這些條款也禁止此類濫用活動。
不受限制模式
在不受限制的模式下,所有交易和互動均不受限制地允許。
對接收者或合同沒有任何限制。
允許所有天然氣轉移和合同互動。
無限制模式適用於高度“受信任”的 BORG,其中多重簽名者可以完全控制 BORG 的活動,但希望使用 MetaLeX OS 的植入功能(見下文)和/或僅使用 MetaLeX 的 Web 界面和法律服務來包裝未經修改的 SAFE。例如,這可以啟用一個 BORG,其與普通 SAFE 的主要區別在於,與標準 SAFE< 不同,簽名者現在可以立即單方面辭職 -請參閱下文“ejectImplant.sol”。
BORGcore 還通過“BorgAuth”合約管理訪問控制,確保只有授權地址才能修改 BORG 的智能合約。對於 DAO 相鄰的 BORG,通常採用以下三種方式之一進行配置:
BorgAuth 被設置為空地址,即它是不可變的。
BorgAuth 設置為 DAO(實際上,這使得 BORG 變得更像 subDAO 風格的安排,這在法律上不推薦,但卻是可能的)。
BorgAuth 設置為自定義合約,需要 DAO 和 BORG 的共同批准才能進行變更。
第三種選擇(DAO 和 BORG 的批准)是最受推薦和最典型的,它將反映 BORG 法律協議中的規定,即要求 DAO 批准對法人實體治理規則的法律條款進行重大修改。
董事及監護人
BORGcore 可以選擇設置 BORG/multisig 的“董事”。這是為了適應給定 BORG/multisig 中的雙級投票結構。例如,4/8 多重簽名,其成員包括 3 名 BORG 董事會成員和 5 名非董事會成員,但出於安全原因(本質上是增加密鑰數量,從而提高協同扳手攻擊的成本等)在多重簽名上簽名的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要求至少大多數董事批准每筆交易,此外還需要一到兩名非董事(我們在法律文件中將其稱為“監護人”)。這種結構還可以降低組建法人實體的行政/流程開銷,因為董事擁有更大的權力、更大的潛在法律責任,因此面臨比單純的安全承包商更高的 KYC/AML/盡職調查要求。該參數通過“directorsRequired”變量設置,指定必須批准每筆交易的最少董事人數。
BORG 植入物 - SAFE 定製模塊
每個 BORG 都有控制論植入物 ( https://github.com/MetaLex-Tech/borg-core/tree/main/src/implants ),使其能力超越普通 SAFE。每個植入物都是一個 SAFE 模塊,由一個 ConditionManager、一個 BORGauth 和一組特定於該植入物的更具體的規則組成。
BORGauth 可以通過特定的植入物授予某些第三方或外部智能合約採取行動的權限,例如否決時間鎖定的 BORG 交易、撤銷 BORG 的資金或添加和刪除 BORG 的簽名者。對於 DAO 相鄰的 BORG,BORGauth 將授予相鄰 DAO 對 BORG 的權限。對於獨立的 BORG,BORGauth 將授予股東(通過代幣化股票的投票合約表示)或一組經理、董事會或通過另一個 SAFE 多重簽名表示的類似機構對 BORG 的權限。
ConditionManager 允許以編程方式調整 BORGauth 的權限。可以添加自定義智能合約來處理所需的任何條件邏輯,包括:簽名/多方批准、時間、餘額和外部預言機輸入。這可以適應任何可在鏈上或通過可信預言機證明的條件,以解鎖里程碑或釋放託管資金。
ConditionManager 使 BORG 與其相鄰機構之間的關係調整為細緻入微的政府“制衡”動態,而不是 BORG 簡單地受制於或屈從於機構。對於 DAO 相鄰的 BORG,例如 Grants BORG,這可能意味著,例如,BORG 可以自由提供每月上限的補助(以美元或代幣計價),但 DAO 必須共同批准或否決超過該上限的補助。對於獨立的 BORG(例如科技公司),這可能意味著 BORG 的簽署人也是該實體的董事,用於記錄代幣化股份投票的智能合約是 BORGauth,並且每個董事都有特定的任期(可能與其他董事的任期“交錯”),如果在任期結束後 30 天內沒有通過代幣化股份投票重新當選,則會被自動免職。
這種架構及其預期用途是 MetaLeX OS 與其他 DAO 和 SAFE 元協議之間的關鍵區別。許多此類協議將 DAO 相鄰的多重簽名概念化為“子 DAO”、“奴才”、“化身”、“小隊”或類似結構,以類似於 DAO 的子公司、代理或代表的方式對待。還有一些人將此類多重簽名視為通過“委託”來“管理”DAO 的“理事會”。雖然 MetaLeX OS 當然可以促進這些相同類型的關係,但 BORG 設計理念鼓勵 DAO 和 BORG 之間更微妙的制衡動態,而 MetaLeX OS 促進了這種動態——使它們彼此之間基本自治,同時仍然相互負責。這對於實施最佳法律策略至關重要*。
*(請參閱https://www.law.cornell.edu/wex/alter_ego 。從稅收角度來看,這種分離也很重要)。
第一個在 MetaLeX OS 上完全實現的 BORG 類型 GrantsBORGs 可以具有以下植入物:
OptimisticGrantImplant.sol
使 GrantsBORG 能夠使用相鄰 DAO 授予的資金“樂觀地”發放補助金,但要遵守程序化費率限制和上限。GrantsBORG 可能會在獲得 DAO 共同批准的情況下超出費率限制和/或上限,或者受到時間限制 + 沒有 DAO 否決權的限制。在理想情況下,法人實體包裝器仍會將樂觀補助金限制在 DAO 批准的用途範圍內(例如支持所涉及的特定生態系統),並遵守某些鏈下規則(例如不向 GrantsBORG 人員或其各自的附屬機構發放補助金)。
daoVETOGrantImplant.sol 和 vetoImplant.sol
啟用上述時間鎖 + DAO 否決模式,以對 GrantsBORG 的速率限制和上限進行例外處理。這還包括反 DoS 措施,以便 BORG 無法通過“垃圾郵件”提案壓倒 DAO 的否決能力(最好與 BORG 法律包裝器中的反規避法律規則相輔相成)。還可以配置為要求每個代幣類型預先批准,並具有每個授權限制。這兩個合約分別針對完整 DAO 和快照式 DAO 實現了這一點。
daoVoteGrantImplant.sol
針對 GrantsBORG 的速率限制和上限的例外情況,啟用前面提到的 DAO 共同批准模式。
彈出植入物.sol
允許 GrantsBORG 多重簽名者自行辭職,或允許 DAO 移除 GrantsBORG 多重簽名者。當與 DAO 對用於支付 GrantsBORG 人員工資的 MetaVest 實例的控制相結合時,辭職機制可以成為 DAO 對 BORG 施加影響的有力方式,而無需實際擁有股東般的權力來添加和移除 BORG 成員。請參閱下面的“MetaVest”和“制衡”。
故障安全.sol
在指定事件發生時,允許資金恢復到 DAO(或其他地址)——例如,如果 BORG 簽名者的數量低於批准 SAFE 操作所需的最低閾值。目標地址(通常是 DAO 金庫)在部署時設置並且不可變。與其他植入物一樣,這可以與 ConditionManager 結合使用,以允許僅由 DAO 批准或 DAO 批准 + 其他條件或批准數量觸發的追回。這可能導致一些應對不利事件的有趣策略——請參閱下面的“MetaVest”和“BORG 的博弈論”。然而,DAO 社區和相關 BORG 應該小心瞭解 DAO 維持多元化金庫的風險,例如受到商品池或投資公司監管;因此,這應該嚴格視為一項資金安全措施,並且一旦觸發,DAO 社區應該團結起來創建一個替代的 BORG,以持有從(可能已解散的)BORG 恢復到 DAO 的非原生資產。
LeXscroW - 控制論託管
LeXscroW ( https://github.com/MetaLex-Tech/LeXscroW ) 是 MetaLeX OS 的一個關鍵組件,旨在提供不可變、非託管且條件靈活的智能合約託管。這些託管是根據 MetaLeX OS 團隊在實際交易中的經驗以及託管代理的使用情況構建的。LeXscroW 通過確保涉及 BORG 的交易安全、自動化和合法優化來增強 MetaLeX OS 生態系統——將通常委託給冗長的法律協議和手動流程的“交易邏輯”交給區塊鏈執行。
所有 LeXscroW 共有的核心功能包括:
無主部署:合約部署時無需“所有者”,確保合約生效後,沒有任何單一實體可以改變合約條件。
不可變條件:執行條件可以包括簽名、時間限制、預言機提供的數據等。這些條件在部署後是不可變的,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邏輯的執行信任。
存款人靈活性:合約可以指定存款方或允許任何地址存款,既支持與特定的預先安排的交易對手方達成的談判協議,也支持公開要約(包括要約人事後選擇拒絕可能的接受方的選項)。
LeXscroW 提供各種智能託管合約類型,每種合約類型都針對特定的交易需求而量身定製。
1. DoubleTokenLexscroW
雙邊交易:專為涉及兩個不同 ERC20 代幣的雙邊智能託管交易而設計。
執行條件:如果在到期前所有條件都滿足,則合同執行並向雙方釋放代幣。
2.TokenLexscroW
單邊交易:促進單個 ERC20 代幣的單邊智能託管交易。
執行和退款:滿足條件時,代幣將釋放給賣方,如果合同到期而未執行,則退還給買方。
存款人拒絕:賣家可以拒絕存款人,從而觸發拒絕存款的提款機制。
3. EthLexscroW
原生代幣交易:處理原生 gas 代幣(例如 ETH)的託管,其條件和功能與 TokenLexscroW 類似。
LeXscroW 與 MetaLeX OS 中的 BORG 架構無縫集成,增強了 BORG 交易的信任最小化、治理負責性。MetaLeX OS 上的每個 BORG 都可以納入 LeXscroW 合約來管理託管資金,確保交易符合智能合約條件和 BORG 運營的法律規則。這使得 BORG 更加靈活,同時保持信任最小化——當 DAO 最初授權 BORG 時無法預料的交易仍然可以以自動執行相關交易邏輯的方式實施。
例如,GrantsBORG 可以利用 LeXscroW 將其部分 OpsBudget 治理代幣轉換為穩定幣,通過 TokenLeXscroW 以指定的市場價格折扣出售治理代幣,並設定指定的鎖定期——本質上是一種單邊場外代幣銷售要約。
除了增強傳統的 BORG 功能外,LeXscroW 還顯著增強了 MetaLeX OS 中的“交易技術”功能,為各個實體之間的安全透明交易提供支持:
BORG 間交易:LeXscroW 使 BORG 能夠相互進行復雜的交易,確保僅在滿足特定條件時才發放資金。這增強了不同 BORG 之間的信任和運營效率。
DAO 到 BORG 交易:DAO 可以使用 LeXscroW 安全地為 BORG 提供資金,確保資金按照預定義的條件和里程碑使用。此機制支持 DAO 內部的治理和問責制,同時還為 BORG 提供運營自主權。
DAO 到 DAO 交易:LeXscroW 促進不同 DAO 之間的安全且有條件交易,從而實現協作項目和融資計劃。通過確保在資金髮放前滿足所有條件,LeXscroW 促進了不同 DAO 之間的信任與合作。
本質上,它以數字方式嵌入一套兩個實體可以遵守的規則,複製普通公司和組織在相互交流時達成交易和保證的方式,但採用更加信任最小化和更加安全的方式。
有趣的用例
LeXscroW 可應用於各種場景,以增強 MetaLeX OS 生態系統中交易的功能性和可信度:
1. 併購(M&A)託管:
場景:兩個 DAO 或“協議”同意合併,交易涉及代幣和資產的複雜交換。
LeXscroW 解決方案:可以設置 DoubleTokenLexscroW 合約來處理代幣交換,並設定條件以確保在代幣交換之前滿足所有 DAO 投票、BORG 行動和其他先決條件。這確保兩個 DAO 都可以信任該流程,而無需中央中介。
2. 無需信任的代幣交換:
場景:兩個 BORG 或 DAO 希望直接交換代幣,而不依賴於中心化交易所。
LeXscroW 解決方案:使用 DoubleTokenLexscroW,各方將各自的代幣存入合約。只有當雙方都存入所需金額且滿足任何附加條件(例如經預言機確認的價格信息)時,交換才會執行。這為代幣交換創造了一個安全且無需信任的環境。
3. 項目資金里程碑:
場景:DAO 為 BORG 管理的項目提供資金,並根據項目里程碑發放資金。
LeXscroW 解決方案:TokenLexscroW 合約可用於持有資金,隨著預定義的里程碑的實現和驗證,通過鏈上事件或可信預言機逐步釋放資金。這可確保在每筆資金髮放之前,項目按計劃進行。
4. 跨DAO協作:
場景:多個 DAO 合作建立合資企業,每個 DAO 都貢獻資金或資源。
LeXscroW 解決方案:可以建立 EthLexscroW 或 TokenLexscroW 合約來管理彙集的資源,根據商定的里程碑、反映每個 DAO 的進展和貢獻的條件或分層批准(本質上是由虛擬的 DAO 和 BORG 多重簽名批准)釋放資金。這促進了合作並確保了共享資源管理的透明度。
5. 投注:
場景:兩位 Twitter KOL 以 100 萬美元押注,認為 ETH 到 2024 年底將達到 10,000 美元。
LeXscroW 解決方案:TokenLexscroW 插入跟蹤 ETH 價格的預言機,並根據預言機價格自動向獲勝者發放資金。
通過集成不可變的、條件驅動的託管合約,LeXscroW 可確保交易安全、透明且高效,從而增強 MetaLeX OS 的可靠性和功能性。這種集成在促進 BORG、DAO 和其他實體之間複雜、信任最小化的交易方面尤其強大,推動了法律優化、治理負責的控制性組織的願景。
MetaVesT - 高級信任最小化歸屬
因此,在構建 MetaLeX OS 的 GrantsBORG 用例時,我們必須考慮一些問題,這些問題與受助者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是一次性從 BORG 獲得代幣有關:
GrantsBORG 如何輕鬆地為其人員(撥款“委員會”成員等)實施和執行代幣賺取安排——包括隨著時間推移賺取代幣、隨著時間推移解鎖代幣以及根據里程碑賺取代幣?
我們如何才能促進授予人和受讓人之間的信任平衡,使得雙方都不必完全信任對方(即不可能出現“欺騙”),但如果合適的人同意,仍然可以靈活地改變條款等?
未來 BORG 還可能對代幣協議有其他哪些用途(例如,處理 SAFT 或代幣權證投資者的代幣解鎖,或處理代幣化股權證券的歸屬和轉讓限制),我們能否在同一協議下容納所有此類用例?
我們研究了現有的代幣“歸屬”協議,發現它們缺乏許多功能,無法對這些設計問題做出充分的回應。因此,MetaVesT 誕生了。
MetaVesT ( https://github.com/MetaLex-Tech/MetaVesT ) 是一種與 BORG 兼容且在法律上可優化(尤其是稅收可優化)的代幣歸屬/鎖定協議,適用於與 ERC20 兼容的代幣。與其他代幣“歸屬”協議(Hedgey 等)一樣,它支持隨時間流向受讓人的基本代幣分配。但是,MetaVesT 還支持更為複雜和精密的代幣授予安排,這些安排反映了現實世界中合法代幣協議的起草方式。這些功能包括:
雙曲線代幣釋放機制(支持以不同節奏“歸屬”(即賺取)和“解鎖”(即從轉移限制中釋放)的代幣授予,每條曲線可能都有自己單獨的“懸崖”);
代幣期權獎勵和代幣認股權證機制(支持在授予時設定行權價格,並由受讓人隨後以穩定幣支付該行權價格來購買“既得”代幣——當代幣已經流動且價格高昂後再授予時,這對於稅收結構很重要);
限制性代幣獎勵機制(支持在授予時設定回購價格,並由授予人隨後以穩定幣支付該回購價格以回購“未歸屬”代幣——當代幣處於流動狀態且價格低廉時進行授予時,這對於稅收結構非常重要);
團體修改機制(多數受贈人 + 授予人可以修改同一群人中每個人的代幣授予——類似於股權激勵計劃修改機制和風險投資者 SAFT / 代幣認股權證機制,其中並非所有員工 / 投資者都需要同意修改才能生效);
“不能作惡”/反欺詐歸屬保證——當這樣配置時,MetaVesT 中唯一可以由授予人單方面更改的功能是(在適用的情況下)終止歸屬(鏡像“隨意”終止獨立承包商的服務)——所有其他更改都需要使用協商一致的修正機制,就像現實世界中的法律協議一樣(當然,授予人不能欺詐歸屬代幣);
直通式 DAO 投票(未歸屬和/或鎖定的代幣仍然可以在 DAO 中進行質押和投票)——這對於限制性代幣獎勵機制非常重要,在這種機制中,儘管有持續的鎖定和/或回購權,但受贈人應該是代幣的合法所有者;
里程碑——允許歸屬以事件為基礎,而不是以時間的推移為基礎;
DAO 問責制——例如,允許 DAO 解僱員工,或者通過終止員工的代幣授予來強烈鼓勵員工辭職。
MetaVesT 既可用於調解 BORG 人員從 DAO 獲得的報酬歸屬,也可用於調解 GrantsBORG 向受贈人授予贈款。例如,GrantsBORG 可以利用 MetaVesT 處理具有複雜條款的自定義贈款類型的支付。通過設置特定的釋放條件(例如里程碑成就或基於時間的歸屬,或兩者結合),GrantsBORG 可以確保僅在滿足預定義標準時才釋放資金。這可能包括時間流逝和某些預言條件(如代幣達到特定價格)的混合。該機制不僅可以自動化贈款支付流程,還可以確保遵守 DAO 批准的目的和鏈下規則。MetaVesT 還可以與 LeXscroW 配對,以增加可編程性。
與其他代幣歸屬/解鎖協議相比,MetaVesT 具有針對控制論法律哲學、DAO 和 BORG 進行優化的不同功能。與其他一些此類協議不同的是,它既是源代碼可用又是開源的。它旨在成為一種 DeFi 風格和基於治理的合法代幣歸屬/解鎖安排解決方案——與 Hedgey 最相似,但具有針對我們的控制論法律哲學優化的附加功能——與 Toku 等中心化的“管理員風格”解決方案相比。我們認為代幣歸屬/解鎖不應取決於任何中央權威機構的意願——無論是“devco”還是像 MetaLeX 這樣的 SaaS 公司。“不能作惡”比“不作惡”更好。
示例配置——GrantsBORG
MetaLeX OS 是一款功能豐富、可高度定製的套件,讓您可以對 BORG 進行任何定製。在重點介紹了它的許多功能之後,現在有必要深入瞭解特定 DAO 相鄰 BORG 的更具體、更有主見的實現,討論它在技術和法律方面可能如何建立,並探索 BORG 與其相鄰/贊助 DAO 之間由此產生的制衡動態的“博弈論”。
為此,我們將探討我們認為的典型/推薦的 DAO 相鄰 GrantsBORG 設置,如下所示。注意:這只是我們認為可能適合大多數項目目的的一種“主觀”配置;我們當然可以與客戶合作,根據他們各自的社區需求和治理理念配置許多替代配置。我們強烈建議考慮 BORG 的需求並自定義其設置,而不是將其用作模板
更通俗地說,標準 DAO 相鄰 Grants BORG 的基本設置是:
控制某種“資金”來源——無論是預先開採的治理代幣、治理代幣鑄幣功能,還是多元化“DAO 金庫”中的代幣(注意——這個 DAO 本身可以是“合法包裝”的,也可以不是;這對 BORG 模型來說並不重要);
2. 一個無成員、無受益人、免稅的開曼基金會,根據其組織章程大綱、章程和細則中的規定,明確且僅致力於提供資助以支持 DeFi 系統——一個資助基金會;
3. DAO 通過批准的 DAO 治理提案(或一系列批准的 DAO 治理提案)向 Grants Foundation 捐贈的“資金”(以代幣的形式);
4. 將這筆錢劃分為概念上的幾個部分——一部分用於構成贈款基金會在一定時期內(比如說兩年)的運營預算——另一部分用於資助贈款基金會的贈款;
5. 一個單獨的 SAFE 多重簽名來保存每個存儲桶——Ops Multisig 和 Grants Multisig;
6. 法律文件證明 Grants Foundation 是這些多重簽名和他們“控制”(或更通俗地說,“持有”)的代幣的所有者;
7. 作為上述提議的一部分,DAO 選舉(或至少接受)這些多重簽名的初始簽名者;
8. 證明這些簽名者在進行這些多重簽名及相關活動時是為 Grants Foundation 工作的文件;
9. 將所有或部分簽名者列為贈款基金會的董事的文件(注意——這是可選的——或者,贈款基金會可以有一名或多名“專業董事”,但這會增加費用和複雜性,而 SAFE 簽名者可以僅僅是贈款基金會的服務提供者);
10. Grants BORG 的目標運行時間,之後可能需要從 DAO 獲得資金補充——我們假設 Grants BORG 預計運行兩年;
11. 資助 BORG 的目標“戰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說它是向有前途的建築商提供大量小額“引導”資助;
12.將 Grants Multisig 連接到 MetaLeX OS:
BorgCore + OptimisticGrantImplant + DAO Veto Implant 將允許 Grants BORG 超出其速率限制,但在每種情況下均受到時間鎖定和 DAO 否決;
BORGCore + jetImplant + failsafeImplant 將允許多重簽名者辭去其角色,如果太多人這樣做,將使資金恢復到 DAO(更多原因見下文);
MetaLeX 的設計理念強調使用加密經濟激勵和法律結構相結合的制衡動態。讓我們更詳細地考慮一下這些如何在上面總結的示例配置中發揮作用:
在這種結構下,初始結構特定的法律規則和智能合約建立了一個基本的規則執行機制,而 DAO 則充當一個模糊邏輯問責預言機來處理邊緣情況。這些結構共同確保 BORG 遵循自己的規則。
LeXscroW:
MetaVesT:
Mixbytes 審計:
https://github.com/mixbytes/audits_public/tree/master/MetaLeX
Zellic 審計(僅限 MetaVesT):
控制論法則就是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