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塔基州州長簽署HB701法案,保護自我託管權、節點執行和比特幣使用權,禁止對挖礦活動的歧視性規定。
3月24日,肯塔基州州長安迪·貝舍爾簽署了眾議院第701號法案(HB701),正式將該州納入美國領先的數字資產使用和儲存法律權利確立的州群。這部非正式稱為"比特幣權利法"的法案保護自我託管權、節點執行權和參與比特幣交易的權利,同時禁止對加密貨幣挖礦活動的歧視形式。
根據Satoshi Action Fund組織,HB701被視為肯塔基州數字資產生態系統的基礎性法律檔案。該法案確認了個人在不透過中介機構自行管理私鑰和數字資產的權利,即自我託管權。此外,HB701保障了執行去中心化網路節點以及使用數字資產進行交易的權利,只要不違反其他法律規定。
由眾議員亞當·鮑林於2月19日提交,該法案很快在州議會兩院獲得近乎一致的支援。肯塔基州眾議院於2月28日以91-0的投票通過了HB701,而參議院於3月13日以37票全票透過。州長貝舍爾於3月24日簽署,完成了立法程式,使主要條款正式生效。
該法案還制定了重要規定,以保護數字資產挖礦活動。具體而言,HB701禁止地方政府頒佈具有歧視性或阻礙比特幣挖礦的規定。此外,法案將挖礦和Staking活動排除在匯款法適用範圍之外,並確認這些活動不被視為聯邦或州法律下的證券發售形式。
HB701的內容與此前俄克拉荷馬州透過的法案有許多相似之處,旨在建立明確且對數字資產友好的法律框架。與此同時,肯塔基州立法機構還在考慮另一項法案,以建立州級比特幣儲備基金。
如果獲得透過,該法案將允許州投資委員會將預算盈餘的最多10%分配到數字資產,包括比特幣,這標誌著公共資產管理戰略的大膽進展。
在聯邦層面,肯塔基州的舉動發生在許多其他州也在積極推動與比特幣相關的法律倡議的背景下。在俄克拉荷馬州,由眾議員科迪·梅納德提出的戰略比特幣儲備法案已在眾議院以77票贊成、15票反對透過,此前獲得政府監督委員會以12-2的比例透過。該法案目前正等待州參議院審議。
根據比特幣法律追蹤小組,俄克拉荷馬州和得克薩斯州正在引領建立州級比特幣儲備基金的努力,為將加密資產整合到地方財政政策中鋪平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