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務部長:美中稀土協議已簽訂,川普政府啟動 10 國新一輪談判

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 (Howard Lutnick) 於今晨 6/27 受訪表示,美中經過多輪談判後,雙方已正式簽署一項貿易協議,重點在於中國承諾出口稀土礦物,而美國將分階段撤除對中的貿易反制措施來作為交換條件。與此同時,白宮也預計在兩週內,與另外 10 個主要貿易盟友完成新一輪協議。

中國稀土出口為關鍵,美撤貿易反制作交換

盧特尼克表示,雙方協議最關鍵的內容,就是中國承諾將稀土出口至美國。他聲稱:

「一旦中國真的開始出口稀土給美國,美國就會撤掉對中貿易的反制手段。」

美國的貿易反制手段包含針對塑膠原料乙烷、晶片軟體、噴射引擎等出口管制。雖說美國近期放寬對乙烷的出口限制,但還是需要特別授權才能將乙烷出口到中國。

報導,部分依賴中國稀土的美國企業,還在等待中國批准出口許可,貨品尚未放行。

稀土協議已簽訂,美國企業仍卡北京許可

據國際能源署 (IEA) 2025 最新報告,2024 年全球前三大稀土開採國的市場份額從 73% 提升至 77 %,並掌控全球約 90% 的稀土精煉產能。

從風力發電、電動車到 F-35 戰機和愛國者飛彈所需的原料,都仰賴中國稀土。由於開採和提純技術門檻高、環境成本大,全球供應鏈高度集中在中國。儘管已簽署協議,許多仰賴中國稀土的美國企業仍在等待北京官方批准出口許可,貨品尚未全面放行。

雙方協議也建立起具體框架,以加快稀土出口作業程序。盧特尼克指出這是近期最具突破性的談判成果之一,顯示美中貿易戰進入關鍵轉折點。但美國長期關切的芬太尼走私、中國市場開放等問題,仍未納入本次協議範圍,雙邊關係仍存在不少變數。

(註:稀土,是指週期表上第 57 到 71 號的鑭系元素,加上鈧與釔共 17 種。這些元素具有類似的化學性質,廣泛應用於高科技與軍事領域,尤其是在磁鐵、電池、光學、精密陶瓷等製造為不可或缺的原料。)

川普推 10 國新貿易協議,7/9 前見真章

除了對中協議,盧特尼克也透露川普總統計劃在 7/9 關稅協議最後期限前,與另外 10 個主要貿易夥伴完成談判。他強調:

「我們會優先處理前 10 名關鍵國家,其他國家就依序排入。」

而未達成協議的國家,川普則會發出告知函,說明美國接下來的關稅安排。總體而言,美中新一輪稀土協議不僅緩解全球高科技產業的稀土供應壓力,也為川普政府推動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奠定基礎。

(美中貿易戰觸發金融市場「制度性轉變」? 歐洲央行示警:投資人正重新評估美國資產風險)

風險提示

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高度風險,其價格可能波動劇烈,您可能損失全部本金。請謹慎評估風險。

為解決穩定幣市場長期存在的透明度爭議,美國會計師協會(AICPA)公布《2025 年穩定幣報告準則》,首度針對「由法幣資產支持」的穩定幣制定一套具體的揭露規範。此份準則涵蓋發行中的可兌換代幣數量、對應資產組成,以及雙方是否實現 1:1 備抵,為審計人員與投資大眾提供可驗證的資訊架構。

哪些代幣才算「可兌換」?AICPA 要求清楚分類

新準則要求穩定幣發行方明確揭露各類代幣的分類與流通狀況。報告將代幣分為三大類:

  • 可兌換代幣:即刻可依照合約條款兌換為等值法幣。

  • 暫時不可兌換代幣:如尚未解鎖的時鎖代幣、臨時受限制帳戶中的幣。

  • 永久不可兌換代幣:包含測試用幣、永久凍結代幣等。

發行方需從區塊鏈上「實際鑄造數量」出發,扣除上述非可兌換類型,推算出真正在市場上流通且可被兌換的穩定幣數量,並揭露相關區塊鏈地址與智能合約資訊,供公眾查驗。

贖回資產構成必須具體揭露:現金、美債、持有人資訊一併說明

在資產揭露部分,準則要求發行方全面說明支撐穩定幣的儲備內容,並涵蓋下列要點:

  • 資產類型:現金、等同現金、貨幣市場基金、短期美國國債、回購協議等。

  • 持有人身分與管轄地區:需揭示資產是由哪類金融機構持有,所在國家與受何種監管。

  • 資產是否已質押或有其他用途限制

  • 帳戶性質:例如是否為專戶(custodial)、是否具破產隔離保護。

這些資料將幫助投資人判斷,若有大規模贖回需求時,資產是否能迅速動用、且不受法律或金融風險牽制。

1:1 備抵與時間落差:稽核機制首次被納入準則

報告第三部分明確指出,發行方應揭露可兌換代幣總量與儲備資產總額的比對情況,並回答一個核心問題:「是否維持 1:1 備抵?」

根據準則,若發行方條款明訂每一枚穩定幣應對應一美元的儲備資產,那麼第三方審計師就必須依此進行驗證,揭露資產是否足額,並說明任何可能產生盈餘或短缺的情況。

此外,報告也要求揭露「時間落差」與「臨時性差異」的具體金額與原因,包括:

  • 已付款但尚未鑄造的代幣。

  • 已贖回但尚未發放資金的請求。

  • 因帳戶限制或技術問題,暫時無法兌換的情況。

這些資訊必須列入報表中,並揭露是否已超過發行方條款中允許的處理時間,確保公眾了解這些差異是「暫時性的」而非系統性風險。

資產可否被挪用?AICPA 要求「揭露權限」,但不直接禁止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並不禁止穩定幣發行方動用儲備資產,例如用於回購協議、放貸、再質押等操作。相反地,AICPA 強調的是「誠實揭露資產使用權與限制」

根據準則,發行方必須揭露自己是否擁有資產的轉移權、出售權、出借權或再質押權,以及資產是否僅能用於贖回代幣。此外,也要求說明資產存放於何種帳戶類型,是否具備破產隔離、是否已購買保險,或是否已被用作擔保品。

這意味著,只要資訊揭露完整,市場參與者可以依據自己的風險承受度做出判斷。對某些發行方而言,這提供了操作彈性;對投資人與審計機構而言,這則是一把照妖鏡。

AICPA 準則不是強制法規,但可能成為審計依據

雖然這份準則尚未具有法律效力,但其設計明確對應美國會計鑑證標準(AT-C Section 205),意味著未來穩定幣公司若接受第三方審計,極可能須依此標準操作。

AICPA 亦建議發行方在建立條款與營運規則時,即納入該準則內容,以降低法律與聲譽風險。

業界觀察人士指出,AICPA 準則雖未具法規效力,卻可能成為美國監管機構未來立法的基礎。穩定幣如 USDC 發行方 Circle、或正積極朝合規方向邁進的 Tether,若率先採納該準則,將有助於提升市場信任度。

風險提示

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高度風險,其價格可能波動劇烈,您可能損失全部本金。請謹慎評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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