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幣是借記卡類產品,而非信用卡類產品。
撰文:Alex Grieve,Paradigm 政府事務副總裁
編譯:Luffy,Foresight News
美國國會正在推進加密貨幣市場結構相關法案,這有望成為美國金融體系劃時代的勝利。但隨著談判進入細則磋商階段,銀行遊說團體發出了危言聳聽卻缺乏依據的呼聲,這些聲音正在扭曲原本思慮周全的政策草案。他們提出了一項違背經濟學邏輯的建議:藉此次市場結構立法之機,改寫去年 GENIUS 法案中已達成共識的內容,進一步將穩定幣獎勵限定在僅面向商戶的交易場景,並將用於資產保值的穩定幣排除在獎勵資格之外。
這一提議背後的邏輯,犯了典型的 「華盛頓式錯誤」:試圖將 21 世紀的技術,強行塞進 20 世紀的監管框架。具體來說,部分議員想把穩定幣當作信用卡來監管。
這種思路從根本上就是錯誤的。一旦該條款被寫入最終法案,其影響不止是扼殺 GENIUS 法案六個月前生效後催生的創新熱潮 ,更會變相對每一位持有數字美元的美國民眾徵稅。
這將是一場由政府背書的利益輸送:以犧牲普通民眾的利益為代價,讓金融中介機構坐收漁利。
借記卡的真相與信用卡的迷思
要理解為何 「以交易為核心」 的監管體系行不通,必須先剖析其底層運作邏輯。
傳統支付獎勵(如美國運通積分)的資金來源,主要是交易手續費。當你買一杯咖啡時,商戶需要支付 2%-3% 的交易手續費,銀行會將其中一部分以積分獎勵的形式返還給你。在這個模式下,銀行只有在你消費時才能盈利。每一筆交易都是一次信貸投放,其設計的行為激勵機制,目的是提升貨幣在系統內的流通速度。這種模式的源頭,可以追溯到上世紀 50 年代末:當時的信用卡網絡還只是銀行鬆散組成的聯盟,它們推出信用卡的初衷,就是刺激消費者的零售支出,進而擴大貸款規模。
穩定幣的運作邏輯則截然不同。它們是借記卡類產品,而非信用卡類產品。支撐穩定幣生態的收入,並非來自商戶的 「刷卡手續費」,而是來自穩定幣背後儲備資產(如美國國債)產生的收益。
只要穩定幣處於持有狀態,每一秒都在產生收益,無論它是否曾在收銀臺完成過交易。在穩定幣的商業模式中,價值取決於資產管理規模(AUM),而非交易頻率。
對消費者徵收的 「持有稅」
如果國會強制規定,只有發生消費交易時才能發放獎勵,就等同於對民眾徵收 「持有稅」。
在當前 GENIUS 法案的框架下,合作機構(如加密貨幣交易所、Venmo 這類支付應用)可以將國債儲備產生的收益,以獎勵形式返還給穩定幣持有者。這是一種公平的交易:用戶提供了流動性,相應地分享收益分成。這本質上就是發行方與企業合作伙伴之間的 B2B 收益分成協議,與其他行業的同類合作並無二致。
但如果將獎勵限定於零售交易場景,就意味著在法律層面要求發行方:除非用戶在商店完成消費,否則需將儲備資產產生的全部收益據為己有。
我們可以通過一組數據來直觀理解:
- 持有場景:用戶持有價值 10,000 美元的美元穩定幣(USDC)。按美國國債 4.5% 的收益率計算,這筆資產每年能為發行方創造 450 美元的收益。在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下,合作機構很可能會將大部分收益返還給用戶。
- 僅限交易場景:同樣持有 10,000 美元 USDC 的用戶,在持有期間的獎勵為 0。如果想通過 「2% 零售交易獎勵」 的方式賺回 450 美元,用戶每年需要在雜貨店、加油站等場景累計消費 22,500 美元。
對於絕大多數用戶而言(尤其是那些將穩定幣用於 B2B 支付、跨境匯款或長期保值的用戶),這絕非什麼消費者保護政策,而是在逼迫用戶補貼中間商。最終的結果是,老牌機構賺得盆滿缽滿,美國消費者卻淪為犧牲品。
扼殺美國穩定幣應用的萌芽
拋開數據不談,這項提案還完全無視了加密貨幣的真實使用場景。
穩定幣正逐漸成為全球 B2B 結算和供應鏈物流的核心基礎設施。一家小企業持有 50 萬數字美元,用於向海外供應商付款,不能僅僅因為這筆資金沒有被用來買雞蛋,就剝奪其獲取獎勵的資格。
如果我們向企業和開發者傳遞這樣的信號:只有像使用上世紀 90 年代的借記卡那樣消費數字美元,才能享受相關的經濟收益;那麼他們只會選擇退出美國市場生態。他們會轉向不受此類武斷限制的海外無監管穩定幣,隨之流失的,將是數十億美元的流動性,以及對美國國債的龐大需求。
結語
監管政策的制定,理應遵循底層技術的運行規律。穩定幣的價值創造,源於其持有屬性,而非單純的流通屬性。
將獎勵機制限定於消費交易,是用陳舊的思維方式,去解決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問題。如果國會希望打造一個由美國主導、具備競爭力的穩定幣市場,就必須讓經濟效益流向真正創造價值的環節:也就是資產的持有本身。
GENIUS 法案是近幾十年來意義最為重大的金融監管革新法案,它是首部以促進創新為核心目標的金融監管立法,而非沿襲以往 「危機驅動監管」 的老路。
我們絕不能讓 GENIUS 法案淪為一部倒退的法案,催生一個效率更低、成本更高的舊時代翻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