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上訴法院裁定,根據 1968 年《盜竊法》,Old School RuneScape 中的虛擬金幣屬於財產,因此金幣所有者可以在盜竊案件中尋求正義。
在 RuneScape 開發商 Jagex 的一名前僱員被指控出售價值超過 70 萬美元的虛擬金幣的案件中,波普爾韋爾大法官作出裁決,認為這些金幣是「具有可確定貨幣價值的資產,可以在遊戲內和遊戲外以該價值進行交易」。
透過作出這項裁決,波普爾韋爾允許就此案的先前判決提起上訴,該判決認定 RuneScape 中的金幣不具有“競爭性”,因為它們的供應是無限的。
波普爾韋爾不同意這個結論,他認為不受限制的供應並不能阻止競爭的出現。
他將 RuneScape 中的金幣比作回形針,回形針雖然“其生產和供應是無限的,沒有數量限制”,但仍然被視為財產。
法官也指出,雖然金幣的供應量沒有上限,但相同的玩家或個人不能擁有相同的金幣,轉讓必然會導致至少一方失去所有權。
本案被告安德魯·萊克曼曾是 Jagex 的內容開發人員,原告指控萊克曼透過駭客攻擊或使用恢復憑證的方式獲得了 68 個玩家帳戶的存取權限。
據稱,萊克曼在獲得 68 個帳戶的存取權限後,從中取出了 7,050 億枚黃金,然後將其出售,換取了比特幣和法定貨幣的混合物,總價值為 543,123 英鎊(約 748,385 美元)。
因此,被告面臨五項指控,包括偷竊、濫用電腦和洗錢。
律師 Ashley Fairbrother 在接受Decrypt採訪時指出,英國刑法和民法之間存在區別,一些關於此案的報告可能忽略了這一點。
「法院認為,就《1968 年竊盜法》第 4 條而言,某物屬於財產並沒有什麼困難,但就民法而言則不然,」費爾布拉澤說道,他是總部位於倫敦的埃德蒙茲·馬歇爾·麥克馬洪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
這與 Jagex 的 RuneScape 條款和條件(其中規定虛擬貨幣不是用戶的「私人財產」)是否使爭議完全成為民法問題有關,而波普爾韋爾大法官最終對此持不同意見。
費爾布拉澤說:“1968 年《盜竊法》第 4 條中的‘財產’是一個獨立的刑法概念,不必與民法中的財產保持一致,在我看來,這在當今世界既有充分的理由,又很有必要。”
雖然英國上訴法院的這項裁決可能會對電子遊戲中的虛擬財產產生深遠的影響,但費爾布羅瑟認為,它對比特幣在英國的法律地位的影響有限。
「自2019年英國司法管轄權工作小組法律聲明提出這一觀點以來,英國法院一直將比特幣視為財產,」他說道,並補充說,2025 年12月生效的《2025年財產(數字資產ETC)法案》「進一步強化了這一觀點」。費爾布拉澤表示,該法案「確認了比特幣在普通法下可以被視為財產的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