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數字資產投資者是否即將受到稅務機關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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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正在以證券模式為基礎,制定加密資產稅收框架。

財政部表示, 根據以下內容,起草一份關於加密資產交易、轉移和買賣稅收政策的通知 第05/2025/NQ-CP號決議 政府關於證券的法規和現行稅收規定,包括 上漲(VAT)、企業收入(CIT)和個人收入(PIT)

根據[日期]發佈的第05/2025/NQ-CP號決議第4條第9款 2025年9月9日,政府聲明:

“在越南制定單獨的加密資產市場稅收政策之前,加密資產的交易、轉移和買賣的稅收政策將與證券稅收法規一樣適用。”

該通告草案目前正在根據以下內容制定: 提取程序和流程,以服務於越南資產市場的試點階段。

資產交易免徵上漲。

關於 增值稅(VAT)相關規定草案。 加密資產的轉讓和交易無需繳納增值稅

然而, 對於與加密資產相關的服務,但不屬於轉讓或直接業務的範疇,組織和企業仍需按照現行稅法的一般規定申報和繳納增值稅。

這種方法與目前應用於股票市場的政策是並行構建的。

企業收入稅率為20%,個人所得稅稅率為收入的0.1%。

為了 企業收入:根據越南法律設立和運營的組織,如果其投資者從加密資產轉讓中獲得收入,則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除《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優惠待遇情形外,企業所得稅應按20%的稅率申報和繳納 應納稅所得收入由售價減去購置價和相關轉讓費用得出

提供加密資產服務的企業也遵循這一原則。 20%的稅率 關於提供服務所得收入。

同時, 外國組織 通過越南的服務提供商轉移加密資產 企業所得稅按次營業收入的0.1%繳納

為了 個人(無論其是居民還是非居民) ,草案法規 個人收入按次轉讓所得收入的 0.1% 徵收,類似於目前證券交易中適用的機制。

收入確認時間 這是按照稅法和相關法規執行的。 證券轉讓 當前的。

據BlogTienAo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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