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準會研究人員提議將加密貨幣視為衍生性商品保證金規則中的單獨資產類別,理由是加密貨幣具有獨特的風險和高波動性。
- 聯準會研究人員建議在衍生性商品市場設立專門的加密貨幣風險類別。
- 該提案將穩定幣和浮動匯率加密貨幣分開,以便更好地進行風險建模。
- 此舉旨在提高場外交易的保證金準確性,並減少抵押不足的情況。
美國央行研究人員呼籲將加密貨幣視為衍生性商品市場中的一種獨立資產類別,他們認為數位資產存在的風險無法簡單地歸入現有的金融類別。
在2月12日更新的報告中,分析師們探討了場外衍生性商品交易中如何處理加密貨幣相關風險。該研究題為《未清算市場中加密貨幣風險的初始保證金》,重點關注國際掉期與衍生性商品協會(ISDA)框架下保證金要求的計算方式。
為什麼加密貨幣需要單獨的類別
研究人員認為,加密貨幣的行為與股票、商品和外匯等傳統資產截然不同。市場壓力往往表現得更為突然,價格波動更為劇烈,波動幅度也更大。這些特點使得使用現有模型來衡量風險變得更加困難。
因此,該論文建議在現有保證金體系內設立一個獨立的加密貨幣風險類別。該提案建議將數位資產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包括錨定型加密貨幣,例如旨在與傳統貨幣價值掛鉤的穩定幣。第二類則涵蓋浮動型加密貨幣,其價格完全由市場供需關係決定。
這種區分旨在體現不同程度的風險。穩定幣的波動通常較小,而非錨定代幣則可能出現劇烈且毫無預警的波動。作者認為,對這兩類代幣採用相同的保證金框架會導致風險評估錯誤和保證金要求設定不當。
研究也建議在設定風險權重時,應參考長期市場數據,包括金融壓力嚴重的時期。雖然這與既定的行業方法類似,但它更貼合加密貨幣市場的具體行為。
這對市場可能意味著什麼
如果市場參與者採納該提案,加密衍生性商品的保證金要求可能會更加嚴格,並與基礎風險更加精準地掛鉤。實際上,交易者和機構可能需要追加抵押品,特別是與高波動性資產掛鉤的合約。
支持者認為,這種做法可以降低抵押貸款不足的風險,即交易損失超過已繳納保證金的情況。在市場承壓的情況下,這個問題會迅速蔓延,威脅金融穩定。更清晰的框架有助於限制這些風險。
同時,該文件強調這並非正式法規。它代表聯準會工作人員的研究和分析,而非官方規則或政策決定。任何實質的改變都需要透過產業採納或未來的監管行動來實現。
然而,時機值得關注。隨著加密貨幣市場的發展壯大,並與傳統金融體系的連結日益緊密,監管機構和相關機構也越來越重視風險管理。越來越多的銀行、基金和交易公司涉足數位資產領域,使得標準化規則顯得特別重要。
研究人員將加密貨幣認定為一個獨立的類別,這表明數位資產已經發展到需要專門監管的成熟階段。雖然該提案並未改變現有的規則,但它為建立更清晰的加密貨幣衍生性商品市場結構注入了新的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