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虛擬資產應作為經濟實質進行監管,而非作為獨立資產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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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代幣化證券受證券法管轄,而穩定幣則受支付法管轄……這與美國和歐盟各自獨立的監管框架形成鮮明對比。

澳洲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虛擬資產應作為經濟實質進行監管,而非作為獨立資產進行監管”
澳洲證券監理機構已聲明,虛擬資產應在現有的金融監理框架內處理,而不是作為獨立的資產類別。

澳洲證券和投資委員會 (ASIC) 金融科技主管 Rhys Bollen 博士在提交給墨爾本貨幣與金融會議的一篇論文中(當地時間 11 日)指出,“區塊鏈和加密貨幣實現的功能與現有的金融基礎設施本質上沒有區別”,並且“應該根據經濟實質而不是技術形式來監管它們”。

《證券法》下的代幣化證券,《支付法》下的穩定幣


博倫博士提議根據虛擬資產的用途,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對其進行監管。

論點是,代幣化證券應歸入證券法範疇,而穩定幣則應受支付服務相關法律的約束。此外,與加密貨幣相關的其他領域可由消費者保護法管轄。

這與美國和歐盟的做法形成鮮明對比,它們將加密貨幣定義為一種獨立的資產類別,並建立了專門的監管框架。

美國通過《數位資產市場結構法案》(CLARITY法案)標誌著虛擬資產監管的轉捩點,該法案明確了數位產品和證券之間的監管區別。歐盟則透過全面實施《加密資產市場法案》(MiCA),引領全球加密貨幣監管,該法案適用於所有27個成員國。

澳洲業界強烈反對…「菸草類比」也引發爭議


博倫博士的言論引起了澳洲虛擬資產產業的強烈反對。

根據專門報導虛擬資產的媒體 Crypto News 報道,博倫博士此前曾將數位資產比作“監獄裡用來交換香煙的物品”,這引起了業界的擔憂。

澳洲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近期確認了對穩定幣和封裝代幣經紀商的豁免,從而提供過渡性支援。此外,ASIC也致力於透過監控數位資產經紀商和自營交易公司的湧現,來明確監管方向。

業內人士表達了擔憂,他們表示:“如果澳洲不建立像美國或歐盟那樣明確的監管框架,它可能會在全球虛擬資產市場落後。”

崔週勳 joohoon@blockstreet.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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