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12日舉行的“2026年數字金融信任論壇”上,國家證券委員會資產交易市場管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杜陳華先生總結了六份文件,其中包括:
1.《數字技術產業法》引入了數字資產、虛擬資產和加密資產的概念,承認它們是受法律保護的資產類型。
2. 第 143/2025/QH15 號投資法——次將投資和交易加密資產的業務納入其中。
3. 第05/2025/NQ-CP號決議——交易市場的基礎。它規範了管理範圍,定義了ICO的概念,並允許發行基於真實資產的加密資產。
4. 第15號通知——增值服務提供商、發行人和機構投資者的會計處理。企業現在可以在其投資組合中明確申報編碼資產。
5. 第32號通知——稅收。國內組織20%,外國機構投資者和個人0.1%。
6. 第 41 號通知——提供服務的企業代表投資者集團繳納 0.1% 的稅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