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迴應全文:所有使用者資產都安全且有保障;SEC 的指控意在單方面爭奪加密市場定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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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push
06-06

6月5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幣安和創始人趙長鵬提出 13 項指控,包括經營未註冊的交易所、經紀自營商和清算機構;在 Binance.US 平臺上歪曲交易控制和監督;未經登記的證券發行和銷售;未能限制美國投資者訪問 BINANCE.COM;誤導投資者等等。

幣安發表公開文章回應了這一指控,稱任何關於Binance US平臺上使用者資產曾經面臨風險的指控都是錯誤的,幣安和幣安附屬平臺(包括Binance.US)上的所有使用者資產都是安全的,幣安將積極抗辯任何不實指控。幣安認為,SEC的行動似乎是為了急於從其他監管機構那裡爭奪管轄權,而保護投資者似乎並不是SEC的首要任務。

以下為幣安迴應全文:

我們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今日選擇起訴幣安感到失望。從一開始,我們就積極配合SEC的調查,努力回答他們的問題,並解決他們的顧慮。在近期,我們進行了廣泛友好的討論,期望通過協商達成和解以完成相關調查。儘管我們付出了努力,但SEC今天的指控代表他們放棄了與我們的協商,並選擇了單方面行動和訴訟。

幣安認真對待SEC的指控,我們不應成為SEC執法行動的物件,更不應在緊急情況下成為執法物件。我們會堅定捍衛平臺的權益。SEC拒絕與我們進行積極的互動,這成為了委員會在誤導和有意拒絕為加密資產行業提供清晰指引和建議的又一個例子。與其他面臨類似訴訟的加密行業項目一樣,今天的行動只是眾多案例中的一個,委員會決定使用執法和訴訟這種粗暴的手段來進行監管,而不是通過動態複雜的技術所要求的深思熟慮、細緻入微的方法。單方面將某些代幣和服務貼上“證券”的標籤,其中甚至包括其他美國主管機構已經主張管轄權的代幣,這樣做只會讓這些問題更加複雜。

或許最令人驚訝的是,SEC的行動削弱了美國作為全球金融創新和領導者的地位。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加密資產法律仍相對不完善,以執法手段進行監管不是最好的前進路徑。有效的監管框架需要合作、透明、審慎的政策參與,然而,這正是SEC放棄的道路。

需要明確的是:關於 “Binance.US 平臺上的使用者資產曾經面臨風險” 的指控是完全錯誤的,並且鑑於SEC工作人員有充足的時間可以進行調查,他們的行動完全沒有任何理由和依據。在幣安及其附屬平臺(包括Binance.US)上的所有使用者的資產都是安全且有保障的,並且我們將積極抗辯任何相反的指控。相反,SEC的此次行動似乎是為了從其他監管機構那裡爭奪管轄權——而投資者的利益似乎並不是SEC所關心的重點。由於幣安的規模以及全球知名度,幣安現在很容易成為美國監管拉鋸戰中的目標。 就目前的事態來看,SEC的目標似乎從來都不是保護投資者。如果他們重視投資者,SEC工作人員就會根據事實審慎地與我們交流並和我們一起證明Binance.US平臺的安全和保障。 然而,SEC的真正意圖似乎只是為了吸引眼球。

我們將繼續與美國及全球各地的監管機構和政策制定者合作,因為這是正確的做法。同時,幣安會繼續積極參與,以確保下一代加密貨幣監管既可以促進創新,同時又可以保護消費者。由於幣安(Binance.com)不是美國交易所,SEC的行動範圍有限。儘管如此,我們仍然希望美國加密資產市場參與者反對SEC的最新越權行為,並已做好準備依照當地法律全力爭取合法權益。

我們將與行業合作伙伴共同努力,捍衛區塊鏈技術免受誤導的訴訟。我們將不懈努力為使用者提供一個安全可信賴的平臺,忠於我們推動金融自由的核心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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