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判處趙長鵬4個月監禁……幣安CSO“正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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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幣安 CEO 趙長鵬 ©Coin Leaders

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因洗錢罪被判處四個月監禁。

當地時間30日,據

此前,美國檢方曾在23日下午(當地時間)向西雅圖西華盛頓聯邦法院提交的法庭文件中要求法院判處趙長鵬三年監禁。

趙長鵬自2020年以來一直受到美國當局調查,罪名包括洗錢、違反金融制裁和詐欺等,並於去年11月被起訴。

他承認違反監管洗錢的《銀行保密法》(BS)和《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的指控。

據此,他同意美國政府支付43億美元(約5.5兆韓元)的罰款,並辭去幣安執行長職務。

他的指控包括與北韓、伊朗、敘利亞和烏克蘭克里米亞半島等受制裁地區的用戶進行經紀交易。

幣安也正在接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調查,罪名是不當處理客戶資產以及在美國經營非法、未註冊的交易所。

同時,福斯商業新聞記者Eleanor Terrett 向幣安前CSO Patrick Hillmann 詢問了他對趙長鵬四個月監禁的看法,「這是一個公平的結果,平衡了馮早期犯下的錯誤和過去幾年幣安合規工作的轉折點」。多年來,我很高興他能夠在監獄裡把這一切拋在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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