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以 6 比 3 的裁決結果,給予唐納德·川普一次罕見的法律挫敗,認定川普政府在徵收稅款時超越了其行政權限。
該決定維持了下級法院先前的裁決,認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並未賦予總統對進口商品徵收關稅的權力。
川普在 2025 年 4 月宣布進入國家緊急狀態,理由是貿易逆差,他試圖對所有進口商品徵收 10% 的基本關稅,並對某些貿易夥伴徵收更高的對等稅率。
2025 年 11 月 5 日,由九名法官組成的國家最高司法機構——高等法院聽取了該案的口頭辯論。
大法官裁定,1977 年法律中關於在緊急情況下監管進口的規定並不包括關稅制定權,而根據憲法的商業條款,國會歷來都保留了關稅制定權。
政府曾辯稱,《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中允許對進口進行監管的條款包含了徵收關稅的權力,但這一解釋被多數派駁回。
川普稱該裁決是出於政治動機,並警告可能會遭到外國政府的貿易報復。
該裁決保留了一些關稅,但推翻了川普針對特定國家的「互惠」關稅,以及先前以芬太尼為由對來自加拿大、中國和墨西哥的部分進口商品徵收的 25% 關稅。





